7月中旬,24个国家和欧盟将在德国小城不来梅港召开南极海洋生物养护委员会的特别会议,来继续去年在年会未能形成决议的海洋保护区的讨论。
南大洋和我们中国人有什么关系?为什么需要设立海洋保护区?
且听南极海洋联盟的中国成员创绿中心慢慢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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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在南极地区的行为(包括现有的和潜在的行为)目前处于南极条约体系的管制之下(即使这种约束只是对于签署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南极条约签订的背景是一方面各国在南极的领土主张的争端不断,同时展开南极的科学研究国际合作的需求和氛围在逐渐形成,在美国的推动下,各方以创造性的思维,采用“冻结”的方式终于找到了大家(先来者和后来者)都能接受的解决领土主张的方案。“冻结”的实质就是维持并尊重现状,参加缔约的各方仍允许持有各自的立场,加入条约不意味着被承认、也不意味着被否认;对已提出的领土要求不意味着被削弱或削减、当然也不允许再扩大。此后加入的缔约国必须以承认和接受《条约》所订立的条款为前提,进而奠定了国际共管的基本框架,为人类在南极开展科学研究与合作确保了长期的和平稳定。(吴依林)
此后,南极条约协商国又于1964年签订了《保护南极动植物议定措施》,1972年签订了《南极海豹保护公约》,1980年签订的《南极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公约》管理泛南大洋海域的渔业行为。1988年6月通过了《南极矿物资源活动管理公约》的最后文件,该公约在向各协商国开放签字之时,由于《南极条约环境保护议定书》的通过而中止。1991年10月在马德里通过了《南极环境保护议定书》,1998年生效。《议定书》禁止了南纬60度以南的矿业勘探,并且对科学,后勤和旅游作业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条约的有效期限最终确定为50年,2048年将对条约重新审议并确定是否延长。
图:2013年南极条约协商国会议会场 摄影:陈冀俍
由于在南极开展活动需要一定的经济科技实力,所以南极条约组织开始的时候主要是一些靠近南极的国家和一些发达国家,可以算得上是高帅富的俱乐部。但是二战后的联合国体系建立,第三世界国家纷纷独立,屌丝们开始逆袭,很多第三世界国家在联合国上要求讨论把南极置于联合国的管辖下。1977年的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斯里兰卡大使平托说到:“南大洋的渔业不能仅仅因为这些国家拥有技术就可以被自私和不负责任开发。”
在这样的呼声下,南极条约俱乐部的封闭局面被打破,一些新兴的发展中国家被吸收到俱乐部内,有意思的是,这些国家一旦进入了南极条约的俱乐部,就再也不提把南极纳入联合国体系的事了。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CCAMLR)体系建立的背景是这样的: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的南极磷虾渔业引起了南极条约缔约国和科学家的严重忧虑。考虑到磷虾在南大洋食物链中的核心地位,许多人担心类似模式的过度开采将危害到巨鲸种群的恢复并对其他南大洋物种造成灾难性影响。同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也正在形成的过程中,公约草案中就有把公海的海底资源作为“人类共同遗产”的提法,同时也有不少国家认为南极也应该是同样的地位。1975年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了一项为期十年,金额4.5亿美元的项目来“为全人类勘探,开发和利用”南大洋生物资源,最后迫于南极条约国的压力收回了此项提议。作为对科学事实和政治局势的回应,南极条约各方启动了关于《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CAMLR公约)的谈判。该公约的任务是确保渔业在南极条约体系的控制下,并且不会对目标物种和泛南大洋生态系统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
公约的序言中提到了以下几点:
- 认识到保护环南极海洋生态系统完整性的重要。
- 注意到南极海洋的富饶以及各国把它作为蛋白质来源进行利用的需要。
- 意识到养护南极海洋资源的紧迫性。
- 增加对此地海洋生态系统和成分的知识,对于捕捞活动的科学性是至关重要的。
- 南极海洋资源的养护需要所有缔约国参与的国际合作。
- 南极条约协商国对于保护和保持南极环境的有限责任。
- 为和平目的保护环南极的海洋是全人类的利益,应该避免国际冲突
可以发现CAMLR公约的关键词与南极条约一致的是保护/养护,国际合作,科学,有所区别的是其中提到了利用活动(《环保议定书》禁止了矿产利用)。公约的正文的前几条反映了这些对于公约宗旨的共识:首先公约的目标是对生态系统的养护(conservation),而养护的概念中包括了合理的利用。
1980年公约达成后,缔约方一起建立了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委员会下设科学委员会,科学会员会中包括数个科学工作组,科学工作组向科学委员会提供建议,科学委员会再综合科学的意见向委员会提供建议。委员会和科学委员会的决策都需要协商一致。
图:位于澳大利亚霍巴特的CCAMLR秘书处 摄影:陈冀俍
自从公约生效开始,CCAMLR采取了上一篇中所提到的捕捞限制措施和一系列渔业管理措施来实现可持续渔业管理。因为鱼类种群的减少,该委员会正式关闭了大多数受管控的有鳍鱼渔业,包括在南极半岛和南奥克尼群岛周围水域,以及南印度洋地区。CCAMLR还通过一系列措施减少非法的犬牙鱼捕捞,包括成员国定期在许多合法渔场巡逻。除了禁止刺网捕鱼外,CCAMLR也禁止了海底拖网捕鱼作业,因为后者对海底有不良影响;同时CCAMLR实行了保护脆弱海底栖息地的措施。
由于地球上的公海渔业受到不同的地区性渔业组织的管理,由于管理着南极海洋的捕捞作业,CCAMLR有时候也被视为一个地区性渔业组织。但是如果从公约文本本身来看,它的首要目标是生态系统的保护而不是渔业的可持续性,这就意味着公约保护的是比渔业广泛的生态系统提供的服务,并且试图在不同的生态系统服务中寻找平衡点。一些科学家认为南大洋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包括了渔业的产量,营养物质的循环,气候的维持和生物多样性的维持,以及文化和审美的价值。
另外,从法理上讲,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定义,CCAMLR所管理的海域属于公海,也就是属于全人类的海域,这里的生物资源并不属于任何国家,也不属于CCAMLR。所以道理上,CCAMLR只是作为一个被委托方,为全人类的利益代管这片海域。正如平托大使所指出的,技术上的先进性不能成为捕捞活动正当性依据,签署公约也不能成为捕捞活动正当性的依据。借用“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只有不影响当代和后代人类使用南大洋的生态服务的捕捞才是正当的。
图:CCAMLR的管辖范围
CAMLR公约实施中所采用的原则是“提前预防(基于已有的最前沿的科学)precautionary approach”和“生态系统一体性eco system approach”,这是海洋生物资源管理方面的一个重要进展。后面几篇博客会分别来介绍这两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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