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6日上午,《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成为历届篇幅最长的规划纲要。这份《规划》体现了中国进一步加速清洁能源转型,实现低碳繁荣的决心。
《规划》提及了以下关键目标:
- 2020年前将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下;
- 2020年单位GDP能耗与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15年基础上分别下降15%和18%;
- 首次将PM2.5写入指标。到2020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超过80%,比2015增加76.7%;
- 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鼓励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使用新能源汽车,全国新能源汽车在五年内累计产销量达到500万辆。
其中,最亮眼的就是《规划》首次将PM2.5写入其中,并提出量化的目标。政府正大力迈开脚步,促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和能源转型的,环境的改善也会有助公众健康以及幸福感的提升,让每天看到蓝天白云,呼吸清新空气不再是奢侈。
《规划》也提及一些能源数据,以下是一点解读:
关于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规划》提出,到2020年,将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在2015年煤炭消费连续下降,清洁能源实现历史性增长的背景下,《规划》首次纳入硬性能源消费限额,明确释放出能源结构优化的信号。
一眼看去,50亿吨的控制目标貌似比2014年《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的“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8亿吨标准煤左右”的目标还多出2亿吨的消费额度。但实际上,这是由于国家统计局在2015年对能源数据的统一修订,其中把2013年能源消费总量从37.5亿吨标准煤调为42亿吨标准煤,这就使数据上存在4.5亿吨的差值。如按2014年提及的目标,则需计入此差值,那就是48+4.5=52.5亿吨的目标。而基于调整后的能源数据,《规划》新提出的50亿吨的目标实际是比2014年目标减少了2.5亿吨的消费额度。
近期也有研究显示,在现阶段经济转型的新路径下,如果“十三五”继续以“十二五”能源强度目标超额完成的进度展开,到2020年,中国有望将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8亿吨以内,加速能源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推动经济的绿色低碳转型。
关于碳强度目标
《规划》提出,2020年单位GDP能耗与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15年基础上分别下降15%和18%。“十二五”期间,中国超额完成了其设定的17%碳强度下降目标,碳强度下降超过20%以上。随着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与能效提升,“十三五”实现碳强度下降18%,应是力能所及的。
巴黎峰会期间,中国在国内务实的行动基础上,以积极的态度与灵活的立场推动巴黎协定的达成,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进入新的篇章。随着全球二氧化碳浓度不断打破纪录,各国目前的行动力度与实现2度目标所需的雄心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2017年各缔约方将评估各国2020年前的气候雄心的差距。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有望超额完成2020年前的气候目标。中国可以把握机遇,将碳强度下降目标在2005年基准上的40-45% 提高到50%左右,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注入动力。
关于煤炭消费量
近期统计公报显示,中国煤炭消费量继2014年下降2.9%后, 2015年继续下滑3.7%;而2015年并网风电装机量增长33.5%,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量增长73.7%,实现了历史性增长。
中国已宣布将在今年关闭1000个煤矿,并明确到2020年实现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占比达9%以上,此目标为可再生能源产业勾勒出光明的前景,也为中国超额完成2020气候目标加力。中国能源研究会最新研究预测,到203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比将达到22%,并可能在2025年实现碳排放峰值。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最新报告显示,中国的碳排放很可能在2025年前达到峰值,更有乐观的推算,甚至认为在2014年可能已经达峰,因为实现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目标,关键在于控制煤炭的消费。尽管达峰的不确定性是存在的,但是只要煤炭消费继续大幅下降,且石油与天然气增长所带来的碳排放量不超过煤炭下降减少的量,中国碳排放峰值就有可能比预期更早到来。
结语
全面消除贫困是“十三五”的头等大事,贫困人口更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现阶段,国家发改委与气象局正在编制气象十三五规划。气候变化这一系统性风险,已被视为关乎国家安全的问题。改善空气质量、加速能源革命都可帮助提升国内贫困地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此外,《规划》对资源约束下实现减排,与经济稳增长做出了很好的平衡和安排,这有助于增强其他新兴经济体在全球经济下行环境中推动低碳经济转型的信心。如果中国能在2020年超额完成这些目标,将意味着中国库兹涅茨曲线拐点的提前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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