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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所提到的论文与本博客前不久发表的译文“养护包括合理利用是个什么鬼?”共同回应了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中在海洋保护区问题的讨论中突然出现的对于该条款的不同理解。

 

 

刻意曲解法律或威胁南极生物

 

科学家与法学学者指出,相关国家对“合理利用(rational use)”南极自然资源法律条款的模糊解释,会使得各国在南极水域的捕捞力逐步上升,且妨碍在南大洋建立海洋保护区的努力。

这些发现本周发表于《海洋政策期刊》,同时,来自24个国家加上欧盟在澳大利亚霍巴特举行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CCAMLR年会,年会的召开是为了设定南大洋渔业管理条款。 

在会议议程上,还有设置大规模海洋保护区(MPA)的计划,其中包括南极洲的罗斯海。科学家将这片区域称为地球上“最后的海洋”,因为它是地球上现存最健康,最完整的海洋生态系统。 

“由于被冰雪覆盖,地理位置偏远,南极洲最南端附近的水域是最少受到人类影响的。这里同样也有最后一些未被开发的鱼类资源。”联合作者卡德拉.布鲁克说。她是斯坦福大学地球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环境与能源项目中艾米特跨学科计划的博士学者。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的责任管理环绕南极洲的海域,在养护优先的渔业管理方面,该组织一直是全球的领导者。作为领导力的一部分,该组织致力于构建大规模的海洋保护区网络,以保护南大洋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但近年来,该组织在这一领域一直未取得进展,部分归咎于一些成员国家刻意曲解治理这片冰冷水域的法律条款。 

正如其名字所示,该委员会的目养护”(conservation)而在治理该海域的国际条约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文本养护包括了“合理利用”,该条款允许成员国在严格而且谨慎的条件下,在南极水域捕鱼。比如说,它规定,捕鱼行为不能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损伤。尽管在公约中已经明确定义,这一术语越来越多地被人们解释为自由地捕鱼。更令人吃惊的是,有一些国家,最近竟然用“合理使用”这一术语来抗议南大洋的海洋保护区。 

“我们对条约谈判档案的研究表明,‘合理使用’这一术语本身并没有一个清晰的,连贯的或者客观的意义”,主要作者珍妮弗杰奎特指出。她是纽约大学环境研究项目的副教授

 “近年来,有一些国家说海洋保护区干涉了他们合理使用的权利”,布鲁克说,“但是,建设海洋保护区是与合理使用条款完全相符的,两者都要求对南大洋的鱼类和海洋生态系统进行保护”。 

目前,在南极洲,主要捕获的鱼类有南极磷虾,巴塔哥尼亚犬牙鱼和南极犬牙鱼,它们在市场上以“智利海鲈鱼”的名字进行销售(在中国也被称为“南极鳕鱼”),利润颇高。

 “南大洋是全球公域。同样,海洋保护区使得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成员国在继续捕鱼的同时,能够为子孙后代留下可用资源”,布鲁克说,“还有比这个更合理的吗?”

本文是创绿中心-译言网 守望南极 翻译项目的产品

 

作者: KER THAN    译者: htaxy2015

原文地址:https://earth.stanford.edu/news/willful-misinterpretation-legal-treaty-threatens-antarctic-spec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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